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组制定《关于中央企业纪检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思想的指导意见》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思想,推动中央企业纪检工作树立正确执纪导向、实现精准执纪,近日,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组制定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纪检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思想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中央企业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深刻认识纪检工作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坚持严格管理和热情关心相结合、严格约束与正向激励相结合,在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的同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最大限度调动中央企业广大党员干部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意见》指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把握政策、区分对待,坚持“四看”标准,即看是出以公心还是源于私利,是无心之失还是有心之过,是履行程序还是破坏规则,是遵纪守法还是违法乱纪。同时,要支持实干、激励创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守底线、精准量纪。 《意见》指出,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对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出于担当尽责,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的;由于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不是主观故意的;经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程序的,不是个人专断、一意孤行的;处置突发事件临机决断、事后及时履行报告程序的等等,经研究认定可以容错。同时,明确了纪检工作适用“三个区分开来”的11种具体情形和工作程序。 《意见》指出,中央企业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到规章制度明、政策界限清,为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加强宣传引导,形成鼓励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纪委(纪检组)要将“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到执纪审查全过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严格执纪,又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促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提供纪律保障。(绩效考核分配处)
|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