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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任前公示

(第6号)


根据《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宁国资发〔2017〕4号)规定,经研究,现将拟委派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的2名外部董事人选公示如下:

盛之林,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在职博士研究生,正高职高级工程师,现任北方民族大学材料学院教授。

邹俭伟,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主任。

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5日至7月11日(5个工作日)。如公示对象存在影响任用的问题,请向自治区国资委企业负责人管理处举报。来信请寄:自治区国资委企业负责人管理处收,邮政编码:750001。举报电话:0951-6180278,6180121。来访举报到自治区国资委企业负责人管理处。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将对举报的问题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举报的问题属实并影响任职,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将取消对被举报人的任用。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

2017年7月4日


 
发布日期: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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