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投资完成情况和2018年投资计划的通知 |
宁国资办发〔2018〕2号
各监管企业: 为规范企业投资行为,进一步提高投资管理水平,根据《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宁国资发〔2017〕59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投资完成情况和编制2018年投资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17年度投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项报告并填报2017年度投资完成情况表(见附件1),确保内容全面、数据准确、评价客观。 二、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规划,认真编制2018年投资计划,形成文字材料并填报2018年投资计划表(见附件2)。未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得投资。 三、2017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和投资完成情况表、2018年投资计划和投资计划表经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18年3月31日前一式两份报送国资委企业改革发展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 四、此通知及附件请登录宁夏国资网(www.cdjssq.com)通知通告栏下载。
联 系 人:邢佳语 联系电话:6180083 18995011046 邮 箱:nqg6180083@126.com
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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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