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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出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干部人事管理,打造精干、高效、优质的国企领导干部队伍,近日,银川市出台《银川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对企业领导人员选拔、管理、教育培训、业绩激励约束等做出明确具体规定,为推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坚持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规定明确,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20字用人标准,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和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国有企业“一把手”,特别把“对党忠诚”作为第一要求。同时,坚持党管干部与市场化机制相结合,要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兼具企业家和政治家的双重素质和能力,既要有企业家的胆魄,也要有政治家的敏锐,既要善于把企业生产经营搞好,又要善于抓班子带队伍。

二是坚持党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权。进一步加强市委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把好关,坚决纠正程序变通、空转,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决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分级管理和动态管理清单制度,明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和选任方式,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

三是加大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力度。统筹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把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养工作纳入全市干部队伍、人才队伍总体规划,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人员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按照培养为主、动态管理、统一使用的原则,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合理、结构科学的企业领导人员后备队伍。

四是完善经营业绩激励约束机制。树立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建立完善既符合市场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分配机制,建立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浓厚社会氛围。(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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