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垦集团探索实施内部巡察制度取得实效 |
宁夏农垦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惩防体系建设,自2015年起在全区率先探索建立实施内部巡察制度,以严格的自我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为规范工作,农垦集团党委在深入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部署要求的基础上,对内部巡察工作作了精心设计。一是在巡察力量上,由农垦集团公司纪委牵头,选调政治过硬、能力突出、勇于担当,长期从事党建、财务、审计、项目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和基层纪委书记组成巡察组,明确职责要求,细化分工任务。每轮巡察开始前,对巡察组成员围绕“三个明确”(明确什么是巡察、巡察什么、如何巡察)和巡察内容、方式、流程等进行集中培训,同时加强与集团公司信访、审计、财务及项目管理等部门沟通,要求被巡察单位提供近三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年度工作总结、企业经营收入年度报表和党员干部花名册等,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基本情况,做到有备而去,精准亮剑。二是在巡察内容上,突出“两个责任”“六大纪律”和“关键少数”,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的领导是否坚强、党内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执行党的纪律是否严格,以及企业管理、重大决策、选人用人、制度建设、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惠农涉农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等内容。三是在巡察方式上,坚持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通过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层层发动,张贴巡察公告和公布巡察举报电话、设置巡察意见箱、接待来访等畅通举报渠道,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和个别走访征求意见,组织开展个别谈话,查阅公司会计凭证和财务台账、工程项目资料、人事档案、相关文件及规章制度发现线索,调阅会议记录和列席有关会议了解制度执行情况,对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接受职工代表评议等程序和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问题。四是在巡察结果运用上,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集团党委专题召开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形成《巡察反馈意见》后送达被巡察单位,明确整改要求。被巡察单位完成阶段性整改后,巡察组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近3年来,农垦集团已完成对所属19个单位的内部巡察工作,共发现突出问题199个,收到各类举报信件29件,依纪依规立案7件。整改期间,补交党费13.7万元,责令退回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补贴82.56万元,追回国有资产或租金406.43万元,给予党纪或组织处理59人,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124项。今年,农垦集团将在巩固往年巡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对12个单位继续组织开展内部巡察,并对2017年已巡察的8个单位“回头看”,确保实现内部巡察“全链条”、全覆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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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