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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2017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成效明显

2017年,自治区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立足监管企业改革发展实际,以揭示问题和提示风险为导向,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线,以加强和改进监督方式为手段,不断强化日常监督,落实“一事一报”制度,完善监督成果运用机制,监督检查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

一是聚焦主业,突出重点,监督工作不断优化。抓住重点领域、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在加强监督检查、掌握企业动态基础上,深入分析、准确把握,精准揭示企业存在的各类问题。2017年监事会提交各类监督检查报告101份,其中月度报告56份,调研报告12份,专报、要情报告18份,年度报告15份;累计揭示问题256个,其中整改类58个,关注类198个。

二是防范风险,促进发展,监督效果不断提升。以促进国企改革发展为目标,持续关注企业重大经营事项,及时发现并预警企业存在的重大风险,提出意见建议,发挥预防预警功能,为企业披上“防护罩”。2017年监事会发现各类风险71项,提出防控措施63条,有效促进了企业风险防控。同时,秉承监督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充分发挥监事会驻企优势,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年为企业提出各类意见建议207条。

三是完善机制,跟踪问效,监督成果不断显现。国资委加大监事会揭示问题督促整改力度,完善高位推动、多方协同的整改工作机制,健全委领导主抓、处(室)督导、专题会议研究和约谈企业负责人等措施,并将揭示问题整改情况列入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不断促进揭示问题整改落实率。2017年共下发整改通知32份,向处(室)印发督改通知14份,整改率达到72%。(董事监事工作处)


 
发布日期: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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