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党委推荐第三届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十大模范人物候选人公示 |
根据《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十大模范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宁民委机发〔2018〕1号)精神,经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研究,确定了5名同志为第三届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十大模范人物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张天鹏,回族,中共党员,宁夏水投集团中源水务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王剑,汉族,中共党员,宁夏银行中卫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郭立梅,女,汉族,中共党员,国网银川供电公司兴庆客户服务分中心营业班班长; 苏克宁,回族,中共党员,宁夏建投集团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陆敬中,汉族,中共党员,中国石油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专职扶贫人员。 以上人选的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至5月2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需要举报,可打电话或来信来访。举报电话:(0951)6180278,6180121;来信来访:自治区国资委企业负责人管理处(银川市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710室)。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将组织对举报的问题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即取消被举报人的候选人资格。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 2018年5月18日 |
发布日期:2018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