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扎实推进国企国资法治建设 |
今年以来,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依法监管与依法治企并举,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国企国资法治建设水平。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法治工作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国务院国资委法治工作座谈会等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层层落实法治国企国资建设责任。监管企业普遍将新修订《宪法》等法律知识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与经营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较好发挥了以上率下的示范作用。 二是规范制度构建法治工作体系。指导督促监管企业集团公司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并将其写入公司章程、嵌入公司治理架构,明确总法律顾问职责,通过出席(列席)重要决策会议等形式对重大事项进行法律把关,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查率分别达到95%、98%和97%,有效保障了企业依法决策、合法经营。 三是防范风险突出法治工作要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审核工作,明确重大事项法律审核清单,国企国资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均达到100%。督导监管企业坚持法律风险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相结合,建立完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排查、化解、防控等制度,妥善处理了一批历史遗留和新增案件。 四是健全组织强化法治工作保障。截至目前,监管企业集团及重要子公司全部实现法律顾问和法务机构全覆盖,192名法务人员38人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律师资格,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务人员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50%和20%;建立备选执业律师人才库,择优选聘法律顾问20余名,法务人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五是构建载体增强法治工作实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落实,努力打造法治国资机构和法治国企。督促监管企业以“法律进国企”“法律纠纷案件集中排查清理”等活动为载体,强化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提升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 (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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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6月22日 |